思泰克(30156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思泰克(30156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 2025-05-01 18:51:48 |   作者: 食品行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思泰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做了审慎核查,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30号文《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79.8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280.4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699.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2023]361Z005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35.48万元,利息收入55.62万元,手续费用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0,719.57万元。

  2024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2,756.28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8,827.9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项目24,791.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8,632.0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3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赞同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深圳分公司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279,925.76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783,018.82元(不含增值税),置换总金额为91,062,944.5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790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深圳分公司根据真实的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有关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深圳分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1,048,215.35元用于“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人员费用。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26,994,272.83元,在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994,272.83元。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2、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金额未进行划转。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所需,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至7,122.52万元。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思明区变更至厦门市湖里区。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3、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调整该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投资构成明细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一、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该项目通过自建生产场地提高公司的产能,提升公司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水平及质量控制能力,从而满足客户对公司机器视觉检测设备持 续增长的需求。 1、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目前主体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但仍有部分楼层装修尚需完成,故该项目正持续推进中。 为保障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由于仍有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单独进行投资收益分析。本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公司 研发体系、提升公司研发及创新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稳固公司技术领先地位,为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 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需要系统性、长期性营销投入,难以直接测算对某个具体收入项目产生的影响,因而不单独进行投资 收益分析。本项目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体系,通过更直观的产品展示与更专业的技术服务,有效提升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品牌 美誉度,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目标提供营销支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12,699.43万元,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调减至7,122.52万元,超募资金总额调整为15,826.91 万元。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 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2、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万元。 3、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 述金额未进行划转。 4、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00万元。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思明区变更至厦门市湖里区。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等相关文件。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279,925.76元,以及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2,783,018.82元(不含增值税),置换总金额为91,062,944.5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790号),公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截至2024 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深圳分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及深圳分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等相关文 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1,048,215.35元用于“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人员费用。

  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注:1、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思泰克科技园项目2024年度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金额8,827.99万元;

  2、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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